問題:

  個人與群體的自由,可否請你說明?

奧修回答:

  自由是一個三維的現象。第一維是身體的:你可以身體上被奴役。而且幾千年來人被在市場上買賣,就和其他商品一樣。所有到美洲的黑人都象商品一樣被購買。

  奴隸遍佈整個世界。他們沒有人權;他們不被當人看,他們是下等人。而且他們現在還在被當成下等人。在印度有Sudras,賤民。印度四分之一人的還生活在奴役中:這些人不能上學,這些人不能從事五千年前傳統所規定以外的職業,把他們當人看是不可能的……

  即使碰觸他們也會使你變得不潔:你不得不馬上洗澡。即使你不碰那個人,只是沾到他的影子──那麼你也要去洗澡。

  所以有身體上的奴役,也就有身體上的解放──你的身體不受束縛,不被認為比別人的下等,就身體而言大家都是平等的。但是即使在今天現實仍然不是這樣。

  女人的身體與男人的身體不平等。她不像男人一樣自由。在中國,有好幾個世紀丈夫有權利殺死他的妻子,而不受到任何制裁,因為妻子是他的財產。就像你可以毀掉你的椅子或是燒掉你的房子一樣,因為那是你的椅子,那是你的房子,那是你的妻子。在那時中國的法律�堥S有條律懲罰殺死妻子的丈夫,因為她被認為是沒有靈魂的;她只是個繁殖工具,一個生孩子工廠。

  伊斯蘭教徒們娶四個老婆,這是絕對醜陋的,因為自然在這個世界上是有它的平衡的。有相當數量的男人和女人,而當一個男人娶四個女人,那麼另三個男人怎麼辦?他們會變得不正常、同性戀的、性變態的,而且他們會製造出愛滋病和各種疾病。穆罕默德自己娶了九個老婆。

  但是這算不了什麼!就在四十年前,當印度解放時,在印度的一個伊斯蘭教省,在海德拉巴(Hyderabad),印度君主擁有五百個老婆!這也還不是最多的。

  印度教的先知,克里虛那,有一萬六千個老婆。至少君主的老婆都是他自己的──他和她們都結婚了。克里虛那帶走所有他喜歡的別人的老婆……從不考慮她有孩子,有丈夫,她要照顧他們──根本不考慮。他有權利。但是擁有一萬六千個老婆太愚蠢了──你連她們的名字都記不了!

  但就因為女人在印度被認為是財產,你擁有越多就越好。所以,一個先知當然要被允許擁有最多的老婆,以此證明他比所有其他人都有更多財產。

  所以身體上的奴役還以各種方式繼續存在著。它已經越來越少了,但是還沒有完全消失。

  身體上的解放將意味著沒有黑與白的不同,男人與女人沒有差別,只要與身體相關,就沒有任何區分。沒有誰是乾淨的,沒有誰是不乾淨的:所有的身體都是一樣的。這是自由的基本。

  這第二維是心理上的自由。世界上只有極少數的人心理上是自由的……因為如果你是一個伊斯蘭教徒,你心理上就不是自由的;如果你是一個印度教徒,你心理上也不是自由的。我們的整個教育孩子的方式就是把他們變成奴隸──政治意識的奴隸、社會意識的奴隸、宗教意識的奴隸。我們不給他們機會去自己思考,自己探尋。我們強加於他們的頭腦……我們給他們塞滿連我們自己也沒經驗過的事。

  父母教孩子說,有上帝──而他們自己對上帝一無所知。他們告訴他們的孩子有天堂和地獄──而他們自己對天堂和地獄也什麼都不知道。

  我曾聽說過這樣一件事:它發生在紐約,一天,在紐約最大的教堂�堙A大主教發現一個年輕人,他不知道他是一個嬉皮士還是基督耶穌。他看上去像基督耶穌,但是基督耶穌不該是這樣的。他一定是個嬉皮士。大主教害怕了,因為他沒見過耶穌──他認不出來。

  他走近他,問:「你是誰?」

  那個年輕人說:「你認不出我嗎?每天你都向我祈禱『上帝,耶穌基督』,而現在我來了你竟然問我『你是誰?』」

  大主教真的害怕了,也許他就是上帝,耶穌基督──他看上去就像耶穌基督。但是現在怎麼辦?在他學習並成為大主教的神學院�堙A他沒學過如果耶穌基督來到你的教堂該怎麼做。沒有先例!

  他打電話到梵蒂岡,問教皇:「給我點暗示該怎麼做吧?一個人在這�堞w─我覺得他看上去像一個嬉皮士,但是他看上去也像基督耶穌。我問他時他說『我是你的上帝,基督耶穌。』現在我該怎麼辦?」教皇說:「什麼?這種事以前從沒發生過!你做一件事:首先,假裝很忙!然後,報警!」

  你在教你的孩子那些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。你只是在禁錮他們的頭腦,因為你的父母也對禁錮了你。這樣,問題(disease)從一代傳到下一代。

  只有當孩子們被允許成長,在幫助下成長得更聰明有智慧、更覺知、更警覺,心理上的自由才有可能。不給他們信仰。不教給他們任何信念,但是卻給他們盡可能多的激勵,讓他們自己去尋求真理。而且從一開始就要警告他們:你自己的真理,你自己的發現,將解放你自己;別無他法。

  真理是沒法借來的。

  也沒法從書�媥ヮ魽C

  沒有人能告訴你真理。你只能削尖自己的智慧(sharpen your intelligence),深入存在找到它。

  如果一個孩子是打開的,有接受性的,警覺的,得到激勵去尋求,他將得到心理上的自由。而隨心理上自由而來的是巨大的責任。你用不著教他;它就像心理自由的影子一樣,會隨之而來。他會很感激你。否則每個孩子都會生他們父母的氣,因為他們毀了他:他們毀了他的自由,他們禁錮了他的頭腦。他還沒有提問之前,他們就用答案填滿了他的頭腦,這些答案都是虛假的,因為他們不是來源於他自己的體驗。

  這個世界生活在心理奴役中。

  而這第三維是最終的自由──那就是知道你不是身體,知道你也不是頭腦,知道你是純粹的覺知。這個知道來自靜心。

  它會將你和你的身體分離,和你的頭腦分離,最終只剩下你在那�堙A純粹的覺知。那就是靈魂的自由。

  這就是一個個體的三維基本自由。你問到了個體和群體。這與群體無關。只有當所有的個體得到自由,那麼群體也將自由。群體沒有靈魂,群體沒有頭腦,群體甚至沒有身體:它只有一個名字。它就是一個詞。但是詞語對我們的影響太深了,以至於我們忘了詞語算不了什麼。群體、社會、社團、宗教、教堂──他們都是詞語。他們的背後沒有什麼真實的東西。

  我想起一個小故事。在愛麗思夢遊仙境的故事�堙A愛麗思來到了皇后的宮殿。她到了,皇后問她:「你來這的路上有沒有碰到一個使者?」那個小女孩說:「沒人。我碰到沒人(I met nobody)。」

  而這個皇后以為「沒人」是某個人,於是她問:「但為什麼那個『沒人』還沒有到呢?」

  這個小女孩說:「女士,沒人是『沒人』!」

  而皇后說:「別傻了!我明白:『沒人』當然就是『沒人』了,但是他應該比你先到。好像『沒人』比你走得慢。」

  於是愛麗思說:「完全搞錯了:沒人走得比我快!」

  就這樣談話繼續著。那個「沒人」變成整個談話�堛漱@個人,而愛麗思沒法說服皇后沒有那個『沒人』。怎麼說服?她很努力,而當她聽到皇后說:「『沒人』比你走的慢,」時,她生氣了:太過分了!於是她喊:「沒人比我走得快!」

  皇后說:「如果是那樣的話,他應該到了啊!」

  群體,社會──都只是詞。真正存在的是個體;否則扶輪社,獅子會……將會有個問題:什麼是扶輪社的自由?什麼是獅子會的自由?這些只是個名字。群體是個非常危險的詞。

  借用群體的名義,真實的個體被犧牲了。我絕對反對群體。

  國家借用國家的名義犧牲個人──而『國家』只是個詞而已。你在地圖上畫的線在地球上根本不存在。它們只是你的遊戲。但是就在你們在地圖上畫的這些線上,數以百萬的人死了──真實的人,為了不真實的邊界死去。而你們讓他們成為英雄,國家的英雄!

  群體這個概念應該被徹底的摧毀;否則我們就將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犧牲個體。借用宗教的名義,我們犧牲了個體,犧牲在宗教戰爭�堙C

  一個死於宗教戰爭的穆斯林知道他一定能進天堂。神父告訴過他:「如果為宗教而死,為穆斯林而死,那麼你進入天堂是肯定的,你將擁有一切你所夢想過的快樂。而你殺死的人也會進入天堂,因為他是被一個穆斯林殺死的。那是對他的優待,所以你不用因為殺了人而有負罪感。」

  基督徒有宗教運動──一個討伐異教的戰爭,一場宗教戰爭──殺死成千上萬的人,活活燒死人,這是為什麼?為了什麼團體……為了基督教,為了佛教,為了印度教,為了共產主義,為法西斯──可以是任何東西。任何代表群體的詞都可以,而個體就會被犧牲了。

  群體甚至沒有存在的理由:個體就足夠了。而且如果個體擁有自由,心理上自由,靈魂上自由,那麼自然而然的群體也將得到靈魂上的自由。

  群體是由個體組成的,但個體可不是群體組成的。人們常說個體是群體的一部分;這不是真的。個體不是群體的一部分;群體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詞,代表聚在一起的個體。他們不是任何東西的一部分;他們是獨立的。他們保持有機的(organically)獨立,他們不會變成部分。

  如果我們真的想要一個自由的世界,那麼我們要明白,借用群體的名義已經有了許多的大屠殺,現在是該停止的時候了。

  所有群體的名字不該再和過去一樣那麼有威力。個體應該是最大的。

摘自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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