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

第七章

 

  當你有一個敵人的時候,不要用善行來回報他的惡行:因為你會使他羞愧。而是要證明他對你做了好事。

  最好還是生氣,而不是讓人羞愧!當你被詛咒時,我不希望你還去祝福,還不如稍微詛咒回去比較好!

  而且你應該在遭受很大的不公正時,快速的在旁邊製造出五個小的不公正。獨自承受不公的人是慘不忍睹的。

  你已經知道這件事了嗎?被分享的不公就是半個公正。而那些能夠忍受的人應該自己來承擔不公。

  一點點的報復比完全不報復更具有人性。如果懲罰對犯規者來說不也是一種權利與榮耀的話,那麼我就不喜歡你的懲罰了。

  宣佈自己是錯的,比堅稱你是對的更高貴,特別是當你是對的時候。你必須夠富有才能夠如此。

  我不喜歡你們冷酷的公正;在你們的法官眼中只存在著劊子手與他冰冷的刑器。

  告訴我,在哪裡可以找到眼中有愛的公正呢?……

  我要如何才能夠發自內心的公正呢?我要如何才能夠給每個人屬於他自己的東西呢?對我來說這件事就夠了:我給每個人我自己的東西。

  ……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。

  耶穌說的最有意義的一件事情是:「如果有人賞你一巴掌,你要把另一邊的臉也給他打。」

  查拉圖斯特拉不會同意這一點。他不同意的理由是很重要的:如果有人賞你一巴掌,而你又把另一邊的臉給他打,你就是在貶低他的人性。你變成了一個聖人,而他變成了一個罪人,你正在使他變得不好意思,你變得「比你更神聖」。這是種侮辱,這不是對人類的尊重。

  查拉圖斯特拉會要你保留人性而還手——而不是變成神聖的。那樣的話你就不是在侮辱別人。你就是在顯示:「我屬於你,你屬於我。我沒有比你更高級,你沒有比我更低級。」

  這是種奇怪的看待事情的方式。但是查拉圖斯特拉一定是想要人記住這一點。那就是所謂的聖人基本上是自我主義者,甚至在他們的謙卑、謙虛當中都是如此。他們只是在輕視人類而已。在內心深處他們知道你們都是罪人,你甚至不值得他們生氣——他們在任何方面都不會把你視為與他們相等的人。

  查拉圖斯特拉是非常有人性的人,他不想要滿足你所謂的靈性自我主義。你們百分之九十九的聖人都成了聖人,好讓他們能稱你們為罪人,他們的喜悅不在於成為聖人,而是可以稱你們為罪人、可以貶低每個人——摧毀每個人的尊嚴就是他們的喜悅。

  查拉圖斯特拉對人際關係的看法一定比任何人都來得深入。他說:「當你有一個敵人的時候,不要用善行來回報他的惡行:因為你會使他羞愧。」某人對你做了某種惡行,你有了一個敵人——不要用善行來回應他的惡行。那就是所有宗教一直在教你的。在表面上,他們的教導看來很深奧:甚至當別人對你做壞事時,你都還在做著好事。

  但是為什麼你要做好事呢?好事後面的心理是什麼呢?在無意識深處你難道沒有在享受著讓別人不好意思的樂趣嗎?而這種事能夠被稱之為靈性嗎?讓別人不好意思……用同樣的事回應別人會比較好。那樣做不會使他不好意思,也不會給你的自我滋養。

  「而是要證明他對你做了好事。」與其用善行來回應惡行,查拉圖斯特拉勸人們。「還不如接受他的惡行,然後證明他對你做了好事。」這是對生命的一種完全不同的看法,它一定遠比任何宗教曾經探討過的東西來得深奧。

  如果你可以證明他對你做的是好事,那你不只避免了對他做壞事,而且你也避免了因為對他做好事、而讓他有不好意思的感覺。

  相反的,證明他對你做的是好事,你就把他的立場送到他的眼前。這樣做也許會讓他的敵意消失。

  很難對一個一直證明你的惡行對他來說是善行、利益、祝福的人保持敵意。他是非常奇怪的——他對生命的看法是很奇怪的,但是他的奇怪也許會改變你。那些宗教一直在教導的事情似乎不會使人改變。

  我聽說有一個基督教的傳教士一直在重覆耶穌的講道:「即使你被打了一巴掌,也要把另一個臉頰給他打。」有一個人站出來打了他一巴掌。這種事從來沒發生過,他一輩子都在宣揚這種理念。有人照辦了,但是這並沒有幫助,他充滿了憤怒。但是在群眾面前他必須證明他遵守他的理念。所以他不干願的把另一個臉頰也給他打,他希望這個白痴不會再打他。但是那個人也不是個普通人——他甚至更用力的打了另一個臉頰!

  這個傳教士馬上發生了重大的轉變,他跳到那個人身上,然後開始揍他。這個人說:「你在幹什麼?這違反你的教導!」傳教士說:「忘了那些教導吧!因為那只關於第二個臉頰。在第二個臉頰之後已經沒有教導了。我現在自由了!直到那一點以前我都是遵守耶穌基督的話——我並沒有第三個臉頰!」

  佛陀講過一句話,那顯示了這一類教導是沒有用的。他說:「至少原諒別人七次。」七次也已經夠多了,一個原諒七次的人將會經歷一場轉變,否則一個人怎麼原諒七次呢?但是有一個人站出來問佛陀:「那第八次呢?我想要確定一下。七次的話我還辦得到,但是第八次呢?我就自由了嗎?」

  佛陀不敢相信他看到的、聽到的事情。他說:「你完全誤解了我的話。原諒我,那麼我要說那是七十七次。」

  這個人說:「那並沒有什麼不同。我是個摔角手。我甚至可以忍受七十七次。之後呢?你可以給我任何數字,但是問題還是一樣——之後呢?」

  如果問題仍然存在,那麼這個人甚至在第一次的時候都沒有原諒過他。他只是遵守著一種儀式,並且累積著更多的憤怒,憤怒會越來越多,當佛陀說的數字結束時——他就要給這個傢伙好看。

  看到這種情形,於是佛陀說:「我收回我的話。我不會說七次,我也不會說七十七次。我只會說:『要寬恕。』給你數字是錯的。我不會給你任何數字,只要寬恕就好。」

  但是查拉圖斯特拉的方法並不是寬恕,因為如果寬恕某人,他將不會寬恕你——永遠不會。如果你還手,你們就是相等的,事情就結束了。但是當你寬恕時,這個經驗還是不完整的。你讓這個人不好意思,他也無法寬恕你。你藉由寬恕創造了一個更大的敵人。沒有人曾經從這種角度看事情,除了查拉圖斯特拉以外——重點是要摧毀敵意,而不是創造敵意。耶穌或佛陀都無法給你轉變敵意的鑰匙。

  查拉圖斯特拉說:「如果你真的想讓敵意消失、以友誼取代敵意——那麼就對他證明他給你的是利益、是有價值的東西,你對他如此感激,以致於你無話可說。」他會覺得迷惑,因為那不是他的用意,但是他會看到一件事:那就是你並不是個自我主義者,而是個非常單純、可愛的人。

  「最好還是生氣,而不是讓人羞愧!」每個人都在教你不要生氣,但是當你不生氣時你就是在讓別人羞愧。他掉到了下方,而你上昇了——你是如此的慈悲啊!

  寫「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」這本書的尼采曾經說過耶穌甚至在他上十字架的最後一刻,仍然是個自我主義者,因為他的最後祈禱是:「天父,原諒這些人,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」

  在最後的祈禱他也只祈禱一件事:「我知道,而別人都不知道,這些人都是無知的,原諒他們。」

  查拉圖斯特拉會說耶穌正在使他們羞愧,還能怎麼樣呢……。他們把他送上十字架時,到了最後一刻他還在為他們祈禱:「原諒他們,他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。」他仍然是知道的人,而別人都還是無知的——他們是次等的人類。

  查拉圖斯特拉無法原諒耶穌。他的行為就像所謂的「比你更神聖」的人一樣。甚至在他死的時候也忘不了那一點。他最後的話代表了他的整個人生。也許那就是他被送上十字架的原因。人們無法原諒他,他正在讓他們感到羞愧——他們必須毀滅他。耶穌也要為他被送上十字架而負責,就像那些將他送上十字架的人一樣。

  「最好還是生氣,而不要讓人羞愧!當你被詛咒時,我不希望你還去祝福,還不如稍微詛咒回去比較好!」保持人性!他的堅持是非常清楚的:你是人類,你就要保持人性。他不期望你變成聖人,以致於人們詛咒你的時候,還期望你祝福他們。

  「而且你應該在遭受很大的不公正時,快速的在旁邊製造出五個小的不公正。」保持人性的方式。不要違反自然。「而且你應該在遭受很大的不公正時,快速的在旁邊製造出五個小的不公正。獨自承受不公的人是慘不忍睹的。」

  查拉圖斯特拉的追隨者,尼采,當他發瘋後被送入了瘋人院,當時他忘了所有的事情,他甚至無法認得自己的姐姐,她一輩子都在照顧著他。她沒有結婚,只因為她要照顧他,因為他單獨一人,沒有別人可以照顧他了。但是甚至在他發瘋的時候,他都忘不了一件事:當他簽名的時候,他都會寫「反基督.尼采」。他永遠忘不了那個「反基督」,他對耶穌與耶穌的教導的反感是如此的深刻。

  為什麼他那麼反對耶穌呢?只因為這個人說:「我是上帝唯一的兒子,我是牧羊人:你們是我的綿羊。你們需要做的是相信我,然後我就會拯救你們——將你們帶離束縛、黑暗、悲慘、地獄。」他在證明自己是上帝。尼采無法原諒那一點。那是人類能擁有的最大自我,它如此的虔誠以致於沒有人會抗議,它如此的美以致於一個人永遠不會察覺它的醜陋。

  「獨自承受不公的人是慘不忍睹的。」那正是耶穌在做的事。耶穌據說曾說過:「我的死是為了拯救全人類。我扛著十字架是為了將你們帶離所有的痛苦。」沒有人被帶走,也沒有人被拯救,事實上他連自己都救不了。

  查拉圖斯特拉說得對:「獨自承受不公的人是慘不忍睹的。」

  「你已經知道這件事了嗎?被分享的不公就是半個公正。」如果你遭受不公,就以不公回應。那就是被分享的不公,那幾乎是半個公正。如果整個的公正不可能發生,至少讓它成為半個公正。但是如果它沒有被分享,那麼它就只是純粹的不公、一面倒的不公。

  但是偉大的導師們正在告訴你:「你應該謙卑,你應該謙遜,你不應該生氣,你應該寬恕。」那就是查拉圖斯特拉獨自站立之處——他是個擁有獨一無二看法的獨特個體。

  「而那些能夠忍受的人應該自己來承擔不公。」如果不公發生在你身上,而你又不想報復,那麼與其抱怨不公,如果你有足夠的能力,你就應該自己承擔你受到「不公平對待」的這件事——不是別人對你不公。是你製造不公的,你要為它負責。但是別以任何方式摧毀其他人的尊嚴。

  「一點點的報復比完全不報復更具有人性。如果懲罰對犯規者來說不也是一種權利與榮耀的話,那麼我就不喜歡你的懲罰了……。」如果你的懲罰對犯規者來說不也是一種權利與榮耀的話,那麼我就不喜歡你的懲罰了。對被懲罰的人來說,你的懲罰應該成為一種榮耀,它不應該是毀滅性的。懲罰應該讓他更強壯,它應該是尊敬的,它應該是一種榮耀。他應當受懲罰,而懲罰應該是合乎比例的。

  「宣佈自己是錯的,比堅稱你是對的更高貴,特別是當你是對的時候。」那給了你尊嚴。那不會帶走任何人的尊嚴,它會給你榮耀。在你自己的眼中你開始擁有一種對自己的尊敬與愛。

  「你必須夠富有才能夠如此。」要懲罰某人而讓他覺得像是種榮耀,需要一個非常富有的靈魂。那是非常稀有的現象,但是它在某些時刻將會發生。

  我告訴你們許多次。有一個禪僧,在一個滿月之夜小偷進入了他的屋子。那是棟小屋,它在村莊外的遠處。他的門是開的,因為在屋子裡沒有什麼需要關門保護的東西。這個禪師除了一條毯子外什麼都沒有,白天他用這條毯子蓋住身體,晚上他用這條毯子睡覺。他清醒的躺在窗戶旁邊,他在看滿月昇起。那是個很美的、非常安靜的夜晚。

  當小偷進來時,這個禪師開始流淚。因為他的屋子裡什麼也沒有。這個可憐的傢伙大老遠的從村子來到這裡。他必須馬上做些事情,好讓這個小偷不會覺得不好意思、不會覺得被侮辱。相反的,他應該感到榮耀。

  他點燃了一根小蠟燭,然後披著毯子跟著小偷進入了屋子。這個小偷大概走過了兩、三間房間。當小偷看到他的時候變得很害怕。禪師說:「別害怕。事實上我在這個屋子住了三十年,我找遍了每個角落卻什麼也沒有,我很抱歉。你是來給我榮耀的,因為小偷會去富人的屋子、國王的屋子、宮殿——誰會來找我們這些窮人呢?你是第一個史無前例的小偷。你給了我如此的榮耀。在我這一生中我第一次覺得像個富人。」

  這個小偷更加害怕了,因為這個人似乎不正常——他在說什麼啊?禪師說:「只有一件事,你必須和我做個約定。我在這個屋子裡還沒找到任何東西,這個地方完全腐爛了。但是我可以幫助你,你是新來的。你也許沒辦法走遍這個屋子。我會帶你到處看看。但是要記住,如果你找到任何東西,要一人一半。」

  小偷說:「天啊,他是這屋子的主人。」甚至在那種奇怪的情形下小偷也開始笑了起來。禪師也笑了,他說:「好吧,如果你想要多一點我們可以六四分帳——因為真正的工作是你在做,我只是個嚮導。但是事實是,什麼東西也沒有——這三十年來我一直在尋找著。那會是浪費時間。我的建議是現在時間還早,你可以找到某個富人的屋子,我不會要求你分我一份,我也不會收佣金。你只要接受一個條件。」

  小偷說:「什麼條件?」

  禪師說:「把我的毯子拿去,因為我沒有別的東西可以給你。也許你永遠不會再來了。誰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呢?但是你無法拒絕它,那是個禮物。你不是在偷它,是我把它送給你的。」

  禪師赤裸的站著。那是個寒冷的夜晚,他正在發抖,小偷不知道如何是好。他無法拒絕。禪師的眼中有淚,他說:「如果你還想再來,要在兩、三天前先通知我。我可以去乞討,我可以為你收集一些東西。我覺得我好窮。你不能拒絕這張毯子,它是我唯一的財產。我正在給你我的一切。」

  小偷想要跑出去,他從來沒遇過這種人。他拿了毯子就跑。禪師大吼:「站住!」他從來沒聽過這麼有威嚴的聲音:「把門關上!在你關門之前要有禮貌一點。我送了禮物給你,而你甚至沒有謝謝我。要說『謝謝』因為以後那也許對你有幫助。」這個小偷說:「先生,謝謝你。」他關上了門,然後跑掉了。

  在兩年後這個小偷因為搶劫而被逮捕,在他的身上找到了那張毯子。那張毯子非常有名。每個人都知道它屬於那個禪師,但是這兩年來禪師都沒有帶著它。法官說:「那是個決定性的因素。如果禪師說毯子是你偷的,那我就不需要其他的證人了,我不需要其他的證據了,不需要辯論了。我只要下判決就好了。」

  禪師被叫到法庭去。法官問他:「你認識這個小偷嗎?」禪師說:「小偷?你一定誤會了,他是個有禮貌的人。當我送他毯子時,他對我說:『先生,謝謝你。』然後他關上了門。他是個紳士。你不應該稱他為小偷。」

  法官不知道該怎麼辦。禪師說:「他不可能是小偷。我可以做證。他是我的一個老朋友。我已經兩年沒見到他了。」因為禪師的關係—他是個受尊敬的人——小偷被釋放了。本來他是沒機會被釋放的。在法庭外,他跪在禪師的面前,然後說:「我要跟你走。」

  禪師說:「那天晚上我甚至想要你留下來,但是你匆匆忙忙的跑掉了,匆忙到你甚至忘了關門,匆忙到你甚至忘了說:『先生,謝謝你。』你看到了嗎?我告訴過你以後那也許會對你有幫助。學著有禮貌一點!就我看來,我覺得很高興。你給了我榮耀,否則誰會去一個窮人的茅屋呢?如果你要跟我走我也歡迎。」

  這個小偷的一生從此改變了。他變成這個師父最有悟性的弟子之一。這整個蛻變由一件簡單的事情組成:師父在別人會侮辱他的時候給他榮耀,師父給了他尊嚴,因為每個人——不論他的職業是什麼——不論他是小偷、醫生或工程師,那都只是職業而已。就人類的尊嚴來說那都沒有差別。

  「我不喜歡你們冷酷的公正;在你們的法官眼中只存在著劊子手與他冰冷的刑器。」

  「告訴我,在哪裡可以找到眼中有愛的公正呢?」

  除非公正的基礎與根源是愛,否則它就已經不公正了。我們的法庭都如此的冷酷——那裡沒有愛、沒有慈悲、沒有了解。那裡只有文件:那是死的;法律:那是死的;判決:那是死的,而每一件死的東西卻在決定著關於活人的事情。每件事情都由過去來決定。

  一個人也許偷了東西,但是那是一種過去的行動,那並不表示小偷在未來無法成為聖人。一個人可以在這一刻就改變。他的明天是開放的,它不會被他的昨天所佔據。

  幾世紀以來,我們的公正已經將沒有明天視為理所當然。昨天就足以決定一個人了,但是所有的昨天都是死的。

  那是什麼意思?它的意思是你生命中死的部份將會決定你活著的未來。它將不會讓你自由。它將變成你的枷鎖、你的囚禁——它甚至能夠變成你的死亡。

  一個小小的動作無法定義整個人,但是人們就是在這麼做,而且做得如此冷酷。法官宣讀某個人被終身監禁、或被處以絞刑的判決。他的眼中甚至沒有一滴眼淚——他不考慮這個人也許有一個妻子、也許有小孩、也許有年老的父母。他也許只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,他也許是唯一的希望。

  送他上絞架將不會使已經錯誤的事情回到對的狀況,那將會創造更多的錯誤。他的小孩會變成乞丐、小偷,妻子也許必須變成妓女,他的父母也許必須為了生活所需而工作。

  一個小小的動作,也許是在一種臨時的、感傷的、情緒的狀態之下做的,也許沒有任何的意願……它確實發生了,這個人殺了某人。但是它是發生於盛怒之中,那個盛怒不應該決定了他的一輩子;而且不只是他的一輩子,還有他小孩的、妻子的、父母的、孫子的一輩子……。現在那個小小的動作會決定好幾世紀之後的事。

  只要他的後代活下去,那個行動就會將他們的生命往一個特定的方向改變。這是非常冷酷的、沒有愛心的,那不是公正——那是社會的報復。法官只不過是服務社會的劊子手而已。任何反對社會的規則與法令的人……法官、警察、軍隊和法律都等著去摧毀那個人。那個人是不守規矩的,那個人是叛逆的,那個人做了群眾認為是不合法的事情。

  你可以觀察你們的法官的眼睛,而他們「眼中只存在著劊子手與他冰冷的刑器。」

  「告訴我,在哪裡可以找到眼中有愛的公正呢?」

  沒有愛、沒有一顆心,你也無法看到人類生命的整個複雜性。一個小小的動作都將會對長期的生命造成決定性的影響。你正在關上通往未來的門,你不是在給他一個改變的機會——你不是在給他另一次的機會。愛總是準備好要給予機會的。

  但是你們的法官那些冷酷的眼睛只知道死的法律,他們遵守法律,卻完全不管人類不應該為法律犧牲這件事。法律是要服務人類的,而不是人類要為法律服務。法律可以被改變——法律是人類制定的。

  人類是神的創造物,而我們卻用這種愚蠢與盲目來對待神的創造物,令人驚嘆的是沒有人會反對我們的法律、法院、立法機構。群眾只是一直在追隨它們,也許他們害怕的是如果你有意見,你就會脫離群眾,你就會陷入危險。

  我曾被關在監獄十二天。我有三個律師,他們是美國最好的律師,而政府也有最好的律師,因為這是一個單一的人對抗整個美國政府的案子。但是我的律師一直在說服我一個字也不要說。我說:「但是這樣很奇怪。你們是來幫助我的。」

  他們說:「我們知道如果你講任何話,你就會陷入更多的麻煩。你也許是絕對正確的,你是對的,但是那些法官是死的,他們只知道那些寫入法律條文的東西;他們不會聽你的話。事實上,他們的判決早就寫好了,我們只是在想辦法說服他們。」

  「如果你開始講話,那麼這場戰爭會持續好幾年。我們擔心你的生命安全,因為在這十二天裡我們了解到,如果政府贏不了這個案子,他們會殺了你。如果你要贏這個案子,你就無法活著走出監獄。你可以走出監獄——我們很明白——只要你輸掉這個案子。」

  他們說:「對我們慈悲一點,也對你全世界的愛好者慈悲一點;為了他們,你只要保持沉默就好。該說的話都由我們來說,我們會說他們想聽的話。我們想要避免衝突,因為在這場衝突中我們知道,他們也知道,你很有機會贏得勝利。他們沒有機會贏,因為他們並沒有你犯罪的證據——那就是他們遇到的問題。他們的問題是他們沒有拘票就不合法的逮捕了你。他們也沒有讓你假釋。」

  沒有任何理由……甚至檢察官都在法庭的最後發言承認:「我們無法說明為什麼不准假釋的理由。」但是我還是不准假釋。

  他們把我的律師找去,他們對我的律師坦承:「事情很明顯。政府不想要被打敗,因為那將是世界最大的強權輸給個人的國際性失敗——政府無法容忍這種事。所以這件事由你們決定。我們無法找奧修談,因為他不會了解在背後事情是如何發生的。」

  「判決已經做好了,如果你們想要辯論、如果你們想要審判,那麼你們就應該察覺——不要以後再對我們說:『你們沒有告訴我們。』——這個案子也許會拖個十年、十五年、二十年。要拖多久都操在你們的手中。二十年的折磨……。有一件事你們要記住,那就是奧修只能在輸掉案子的情況下離開監獄。政府不願意在任何情形下輸掉這個案子。如果政府輸掉這個案子,奧修也會輸掉他的生命。」

  所以我的律師就一直在說服我:「一個字也不要說。只要讓我們來想辦法就好。我們想要你快點離開監獄,然後直接從監獄到機場去。所以你在十五分鐘之內就會離開美國。我們甚至不希望你在美國過夜,因為他們也許會在半夜跑來,然後以其他的理由逮捕你。他們已經沒有理由的逮捕過你了,他們可以再逮捕你一次。」

  我說:「這非常不公平,因為我看到他們的辯論詞是如此的愚蠢,我甚至不需要你們——我可以不必了解你們的法律而直接抗爭。沒有必要去了解你們的法律,我知道我的清白,而那就夠了!」

  但是他們既不讓我講話,他們也不爭辯。他們讓政府的檢察官用不必要的辯論佔據了一整天的時間,他們只是在浪費時間。但是那就是他們達成的協議:「你將保持沉默,你將不會爭辯,好讓事情看來好像是他們贏了這個案子。」

  他們連一件反對我的事情都沒有,當我離開美國時他們自己都在公開的記者會上承認:「我們並沒有反對奧修。我們最優先的事情是摧毀社區。我們並不想要把奧修關在監獄裡,因為那樣會讓他變成一個烈士;所以我們要想辦法讓他離開監獄、離開美國。因為如果他出現的話要摧毀社區就很難了。」

  法官整天都坐在那裡,我看得出來他什麼也沒在聽,有一半的時間他幾乎都快要睡著了。判決早就已經由高層交付下來了,它來自華盛頓。他只是必須去讀它,他只是必須用掉一定的時間,好讓事情不會看起來太突然。我的律師在判決被拿到法庭之前都已經看過它了。他們都同意:「我們不會爭辯。」在這個世界上似乎是沒有公正的。

  環遊世界對我來說是個偉大的經驗。在公正與政府的名義之下,憤怒、殘忍、報復、羨慕、嫉妒……每件事情都被隱藏在其後,那是全然冷酷的。沒有對個人、對生命的尊敬。只有一件事是確定的,那就是社會應該被允許對個人採取報復。當然,社會是不知道愛的——它並沒有一顆心。

  「我要如何才能夠發自內心的公正呢?我要如何才能夠給每個人屬於他自己的東西呢?對我來說這件事就夠了:我給每個人我自己的東西。」要發自內心的公正……對每個個人來說,這是唯一的方法。我可以給每個人屬於我的東西,我無法給予屬於他的東西。這件事情必須被了解。

  我已經告訴你們許多次了:師父給你的是你們己經擁有的東西,師父帶走的是從來不屬於你們的東西。他會帶走你身上虛假的東西,他會給你身上真實的東西成長、開花的機會。師父只能給你屬於他的東西——他的狂喜、他的愛、他的喜悅、他生命的富足;但是他只能給你屬於他的東西。那並不是財產,財產並不屬於我們。我們赤裸的進入這個世界,我們也將赤裸的離開——財產是屬於世界的。

  但是我們的精神……當我們出生時,我們帶著好幾千種的潛力而來。它們只是種子而已,因此你看不到它們。給它正確的機會、正確的努力、正確的土壤,它們就能夠開花。你可以儘可能的分享你的喜悅、你的喜樂、你的恩惠,因為那些源頭是無窮盡的。

  除非一個人擁有這種愛與這種喜樂,否則他不夠資格做一個法官。我們仍然在期待在法律學院中不只是教授法律,而且是鼓勵人們更寧靜、更有愛心、更和平、更體諒、更慈悲。只給予人們死的法律條文是危險的。你正在給予盲人如此多的權力。在你給他們權力之前,要先給他們愛,如此一來權力才不會被誤用。

  只有愛才能夠阻止權力被誤用。愛是最偉大的價值,法律是最低階的。

  但是法律已經變成了最高階的事情了,而愛被完全忽略了,這是一種悲慘、不幸的狀態。在法律中、在公正的殿堂之上、在法庭上完全沒有愛的容身之處。

  我們需要一場偉大的革命,它根據愛的法則來轉變每一則法律。公正應該只是愛的影子,它不是報復的而是尊敬的。那是有可能的;在個人的生命中事情都一直是如此,總有一天在整個社會中事情也有可能如此。

  ……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。

  好了嗎,瑪尼夏?

  好了,奧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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