奧修傳

08-37 波特蘭的保釋聽證以及炸彈恐嚇

 

  11月8日,奧修出席了在波特蘭的保釋聽證會,萊維(Leavy)法官以50萬美元的保釋金將奧修釋放。在奧修被帶到摩特諾瑪(Multnomah)鎮的司法中心取回他的所有物之前,那裡接到了一個炸彈恐嚇電話,後來被排除。

  在俄勒岡,我面對一個聯邦法官,他立刻可以看出無法立案。他讓我保釋。last420

 

  我的保釋金是50萬美元——那幾乎是750萬盧比——連把我帶回監獄的看守都在擔心。他說:「這筆錢要從哪裡來?它數額太大了。我一輩子都沒有見過或者聽過有任何人的保釋金要50萬美元。你要怎麼辦呢?——而你看上去那麼放鬆,那麼平靜……」

  我說:「這不管這樣的事情。有些事會發生的。」

  他說:「但是它怎麼會發生呢?」

  我說:「那我就不知道了。『怎麼』不是我語言的一部份。它會發生的!」

  他看上去很驚訝,他無法相信這一點。但它在10分鐘之內就發生了,他跑來對我說:「你是對的,你的保釋金已經支付了!」他說:「這是前所未有的,還沒有不利於一個人的犯罪證據,還沒有證據對他不利——卻要這麼巨額的保釋金。但你比法官更加離譜,因為你是那麼的平靜,那麼的寧靜。」

  當我進了監獄,我立刻就去洗澡,因為那是我洗澡的時間。那個看守站在那裡,他說:「你連今天都不能不洗澡嗎?如果沒有人付保釋金,那你就會至少在監獄裡呆20年。」

  我說:「那不是現在要關心的,現在要關心的是洗一個舒服的澡。我一直信任。我洗完澡以後,你再來看我。」

  我洗完澡後,他站在浴室外面。他說:「有人已經付了保釋金」——他無法相信這一點。「你是怎麼安排事情的?」

  我說:「我從來都不安排。在我的整個一生中,我都沒有刻意地去做過任何事情——但是事情一直在發生。」

  一旦你處於放開來的狀態,存在就會照顧你。然後你就放鬆下來。如果存在希望你在監獄裡呆20年,那完全沒有問題;如果它希望你出去,讓別的人進監獄,那也不錯。這取決於存在,它是滿足於一個人還是許多個人。satyam30

 

  但是當我去監獄取回我的衣服和東西的時候,我驚訝地看到整個底樓都空了,那裡總是擠滿了辦事員和人、書記員,還有監獄的整個部門。我問那個帶我去的人:「這是怎麼回事?今天這裡是放假還是怎麼了?」

  他說:「不,沒事,只是換班。」

  但是我說:「我不是白癡。我以前見過換班,12天我一直在監獄裡。除非有人來,舊的人就不能走。在一所監獄裡有這種空檔,因為換班,所有的人都走了,而新的人還沒有來,這看起來絕對荒謬的。」

  他說:「我不知道。你就坐在這裡,我會去找我的長官在文件上簽字,然後你就取回你的衣服。」這是12天來他們第一次把我單獨留下來。不然的話,即使我全身都被銬住了,手上,腳上,腰上,還是有兩個持槍的人一直和我在一起。這是第一次,我沒有被銬起來,我被一個人留在房間裡,那個人出去,鎖上了門。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。幾分鐘以後他回來了,他把我的衣服給我,然後我就被釋放了。

  當我到了我的旅館,有消息說那枚炸彈在我坐在位置底下被找到了。現在有誰能在一個監獄裡面安放炸彈呢?

  一般人甚至無法進入——你必須先通過三道電子門——除了官方本身。現在為什麼整個底樓空掉就很清楚了,所以那個人才會走開,把我單獨留下來。隨後我發現並不需要長官的簽名。

  只需要我的簽名,因為是我取回我的東西。這就是所有的事情:這和長官有什麼關係?

  所以他們無法找出法庭什麼時候會釋放我,而那顆炸彈一定是定時炸彈。所以他們只是猜測,而他們的猜測失敗了。這種類型的這些人簡直就是法西斯主義者。對於這些人沒有別的稱呼。last420

 

  就在我要被法庭釋放2小時之前,一個舊金山領事館的年輕人來到我這裡。他說他受印度大使的指派,來問我是否有任何需要。

  我說:「你來得太晚了。在兩小時之內,我就會被釋放。你們這12天都在哪裡?」

  我被釋放了,然後華盛頓的大使打電話來:「你需要我們這邊的任何幫助嗎?」

  我說:「現在你們能給我什麼幫助呢?這12天你們都在哪裡呢?」

  我說:「我不需要任何幫助。如果你們需要任何幫助,你們可以給我講。我可以幫助你們。你們應該引咎辭職。你們甚至都沒有吭一聲。你們應該進行一個電視採訪,說這完全是非法的,你們應該向美國政府施加壓力。」但他們從來沒有做過任何事情。相反,最近我從一個可靠的來源聽說,美國政府已經收買了印度的兩名國會議員,當國會試圖以任何方式幫助我的時候,他們就可以反對我。last423

 

  當我被法庭釋放的時候,他們做了什麼呢——他們不得不釋放我,因為我什麼都沒幹——他們立刻在德國做了一件事,因為我在德國有6個社區按照相同的原則在運作,所以他們擔心也許我會去德國,也許我會建立一個大社區,比在美國的更大,因為已經有6個社區存在了。而西德處於他們的壓迫,處於他們的統治之下。他們立即通過了一條法律,說我不能進入德國。

  這完全是胡說!我從來沒有進入過德國,我從來沒有在德國犯下過任何罪行。只是防止我萬一進入德國,他們就制定了一條法律。事實上,沒有必要制定一條法律,你們可以拒絕給我簽證。但他們也許在擔心:也許某個大使受到我的影響,給我發了簽證。最好是用法律明確規定我不能進入德國,不然就會立即逮捕我。

  而他們給出的是什麼原因呢?——因為我是個危險人物,我有大量的全身心熱愛我的追隨者,他們可以為我做出任何事情。所以我們不想冒這個險……

  而德國議會不允許我進入德國,給出的是同樣的理由。last506

(翻譯者vila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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